行政后勤管理
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和授予标准
一、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,按活动范围分为三类学分。
1、中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认可的项目(包括固定性认可项目)以及出版论著、获得成果、专利奖、推广应用技术、新成果等,为一类学分。
2、地、县级医药卫生学术团体或医疗卫生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,为二类学分。
3、自学所得学分,为三类学分。
二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
1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都必须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,并至少取得25 个学分数。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,每年所获各类学分如下:
(1)一类学分达10 分,三类学分不超过5 分。
(2)一类学分可取代二、三类学分,二类学分可取代三类学分。反之不能取代。
2、参加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,按实际活动时间计算学分。
3、外出进修学习或进行专题研究,按每一个月授予3 学分,每年最多授予25 学分;进修一年者视为完成当年学分数;进修6 个月以内者,其学分10 分记为一类学分,8 分记为二类学分。
三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标准
1、一类学分标准
(1)#继续医学教育项目,按其规定学分授予;
(2)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,按每6 小时计1 学分,每次活动最多授予10 学分。
2、二类学分标准
(1)本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,如临床病理讨论会、案例讨论、主任大查房等;按每次活动至少l小时以上授予0.2 学分。该项学分每年#不超过5 学分。
(2)本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、专题讲座、技术操作、示教、手术示范、#推广等,每次授予0.3 学分,该项学分#不超过5 学分。
3、三类学分标准
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,依照科室领导同意制订的自学计划,写出自学笔记、读书报告等,经专家评定认可,每3000 字授予1 学分。
4、论文、著作、教材授分标准(归入一类学分管理)
(1)论文:按发表论文的期刊和会议级别计算学分。
①国外及中华系列杂志,每篇25 学分,论文摘要、个案报道按5 分递减,省学会系列杂志每篇15学分,论文摘要、个案报道按3 分递减。
②国际及中华医学会一类会议,每篇20 学分,小会发言、列题按5 分递减。
③中华医学会二类会议、华北地区会议,每篇15 学分,小会发言、列题按3 分递减。
④省医药学会会议,每篇12 学分,小会发言、列题按3 分递减。
(2)专著:按每千字授予1 学分。
(3)译文:按每1500 汉字授予1 学分。
(4)出版录像教材:按A、B、C 三类,成品放映时间每10 分钟,授予1-3 学分。
(5)出国考察报告、专题调研或考察报告,每1500 字授予1 学分。
以上(1)-(5)其作者排序按获得学分的20%递减。
5、成果及专利授分标准(归入一类学分管理)
(1)获各级政府或卫生主管部门的科技进步奖,按成果获奖级别授分,获奖者排序按20%学分递减。
①#成果:一等奖125 学分,二等奖100 学分,三等奖75 学分,四等奖50 学分。
②省、部级成果:一等奖100 学分,二等奖75 学分,三等奖50 学分。
(2)获得中国专利局授予权的专利项目,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:发明专利100 学分,实用新型专利75 学分,外观设计专利50 学分。
6、引进、推广、应用#、新成果授分标准(归入一类学分管理)
在本单位首先引进吸收、推广应用适应成熟的#、新成果,并已作为本院常规应用项目的,根据项目水平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。合作者排序按20%学分递减。
国际水平50 学分,国内水平40 学分,省内水平30 学分,院内水平(填补院内空白)20 学分。